English

颐和园内不该建宾馆

1999-06-20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燕琦 通讯员 胡明明 张蕾 我有话说

近日据群众反映,北京颐和园内正大兴土木修建宾馆。为此记者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,看到位于颐和园东宫门北侧院墙内的一处工地正在紧张地施工,其基础工程已初具规模,工地的施工说明牌表明,该项工程称颐和园宾馆,建成后将占地19000平方米,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,具有地下车库、室内泳池等设施,于今年2月10日开工,预计2000年10月竣工。上述工程北临颐和园内的园中之园——谐趣园,南临颐和园东宫门,所居位置在颐和园园区之内。

著名清代古典园林颐和园早在1961年已被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1998年12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。根据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,目前颐和园内正在建设的工程显然违反了国家有关法规。

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著名古建筑专家罗哲文先生。罗老就颐和园内建宾馆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,他认为文物建筑是历史的真实载体,具有巨大的历史与文化价值,是属于全人类共同的遗产,不仅属于一个国家与民族,也不仅属于一代人,为后代保护历史文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,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建宾馆是一种违法行为。全国政协常委、著名作家冯骥才闻知此事后对记者说,历史文物建筑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,其中蕴含着厚重的民族文化,因人为原因引起文物建筑破坏的诸多因素中,来自于破坏性的建设、修复是其主要的危险之一,破坏性的建设或表现在毁坏古建筑的环境,或表现在直接损坏、拆毁古建筑本身。

不言而喻,在颐和园内兴建宾馆,不仅严重地破坏了历史文化遗产的原有风貌,而且将给这座古典园林带来如烟尘、污水、汽车尾气、垃圾废品等诸多严重的污染,并且存有火险隐患。有关文物管理部门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,严格执法守法,不应急功近利,以毁坏文物为代价来换取短期效益,从而造成无法挽救的后果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